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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著作权使用合同
 

本合同视为用户接受并同意用户使用条款时签署:

鉴于:
突马网因生产需要,拟制作并销售个性化产品,需要使用用户创作的图形作品(以下简称“作品”)作为产品图案使用,以及征用用户使用本人拥有所有权的图形作品所设计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进行销售,用户同意将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许可突马网使用。
为此,用户与突马网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用途
1. 用户同意,
突马网可在其制作并销售的个性化产品上使用用户创作的图形作品作为产品图案;
突马网有权销售用户设计的产品。

第二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用户许可突马网使用其作品/产品的下列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权,即将载有该作品的个性化产品予以公开陈列、展示的权利;
销售权,即将用户设计的产品予以销售。

第三条 许可使用的性质
本许可使用的权利是非专有使用权。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间
本合同许可使用的期间为20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20年的12月31日。
许可使用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该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对于超过该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期间,突马网无需向用户支付许可使用费;若突马网已向用户支付该等费用的,在突马网提出返还该等费用的5个工作日内,用户应向突马网返还该等费用。

第五条 许可使用费
作为突马网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作品/产品权利的对价,突马网通过在网站系统中销售以用户作品为产品图案的产品获得的销售收入的10%,扣除个人所得税、银行转账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剩余部分作为用户的许可使用费,并由突马网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给用户。
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邮局汇款或银行汇款。
突马网将在每月20日进行许可使用费的结算,用户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进行结算,并选择一个最小支付额,若在结算期,用户的许可使用费少于最小支付额,则突马网将不对用户进行单独支付,该部分许可使用费将留待用户累计许可使用费达到或超过最小支付额之后的下一结算日进行支付。

第六条 突马网承诺和保证
突马网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用户支付许可使用费。
突马网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使用作品著作权。
突马网与用户订立本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对用户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 用户承诺和保证
用户合法拥有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用户有权将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突马网使用。
若用户作品和产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等内容的,用户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付的任何费用均由用户承担,突马网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突马网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用户承担,突马网可以终止本合同。
突马网与用户订立本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对突马网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规定。
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突马网对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使用的权利限制。
本合同签订后,用户不可将该作品和产品以同样的用途由用户本人或授权第三方通过互联网媒介予以使用。
若本协议签订后用户将该作品和产品的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网络公司使用,或用户将该作品和产品通过第三方网络媒介进行传播和销售,突马网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拒绝向用户支付所有的许可使用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保密
对于本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知悉的未经公开的全部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政府部门或法院另有要求,任何一方未经本合同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公开。

第十条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设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而不应参考该标题进行解释。

第十一条 其他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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